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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规定

时间:2014年03月30日 来自:来源: 陕西成人高考网 资讯更全面,成考更专业 访问点击量:1372次

   一、招生学校和招生计划

  凡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招生。招生类型分专科起点升本科、高中起点升本科和高中起点升专科三种。在校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和函授三种,其中脱产最短学习年限为:专科起点升本科两年,高中起点升本科四年,高中起点升专科两年;业余和函授最短学习年限为:专科起点升本科两年半,高中起点升本科五年,高中起点升专科两年半。

  各成人高校要依照教育部、自治区有关招生规定制定本学校的招生章程,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必须如实反映本校的实际情况,内容包括招生范围、学习形式、学制和年限、办学地点、录取原则、收费标准以及专业加试科目的时间、地点等。各成人高校应对招生章程内容负责。

  2013年全区成人高校招生计划编制工作统一使用教育部“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分省(区、市)计划(以下简称分省计划)编制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在网上进行。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根据“系统”下达的招生计划,编制分科类、分学校、分专业的招生专业目录,向社会公布。

  二、招生对象

  (一)各类成人高等学校主要招收在职职工、从业人员和社会青年。其中,医学门类各专业招收已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在职人员。

  (二)免试招收户口在我区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以及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三)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四)报考高中起点升本、专科的考生须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五)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凡考生持有的毕业证书不符合所报考专业的学历要求,造成入学无法注册或无法正常毕业,其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六)考生一般应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

  四、报名

  2013年全区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继续实施报名和分省计划编制办法改革。根据教育厅、公安厅联合发文《关于在各类教育招生考试中使用二代身份证的通知》(内教办[2008]57号)要求,我区各类教育招生考试考生报名都要使用二代身份证。

  根据《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申领发放办法》(国务院、中央军委第510号令,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相关规定,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否则不予报名。

  由于各盟市标准化考场数量有限,各盟市将对报考人数做一定人数限制,超出人数限制部分考生可选择就近盟市报名考试。

  (一)报名时间

  9月5日起至9月15日17时30分止,逾期不予受理。采集指纹信息的盟市现场确认时间将适当调整。

  (二)现场照相及报名信息签字确认地点

  考生需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照相及报名信息签字确认。因特殊原因,需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我区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提供在自治区范围内在职从业的相关证明,经批准方可报名。任何成人高校、中介机构和个人不得组织考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成人高考,坚决防范和打击有组织的异地报考。

  (三)报名办法与步骤

  所有参加全国统考、单考和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办理报名手续。考生报名按照网上预报名、网上支付报考费、机器读取二代证信息、现场照相(部分地区包括采集指纹)及报名信息签字确认的顺序进行。

  1、准备网上支付凭证。

  报名需网上支付报考费,考生要提前准备中国农业银行(简称农行)银行卡(指金穗借记卡或准贷记卡,也称金穗卡,不含存折)。网上缴纳报考费可使用网上银行方式或电子支付卡方式支付。相关说明见中国农业银行网站http://www.95599.cn。

  提醒考生一定要提前办理银行卡,以防因农行营业网点储备相关介质不足而耽误顺利报考。

  2、网上预报名。预报名网址为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预报名时,考生本人按照页面要求,网上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录入信息,并对录入内容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考生须录入本人手机号码(限区内手机号码,不可以多人重复使用,中国移动用户必须开通“移动梦网”功能)用于接收报名系统发送的校验码,收到校验码的考生方可进行修改报名信息、网上交费、修改志愿等操作。考生预报名时还需填报志愿信息。

  预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考生将接收到含有考生姓名、预报名号和密码的手机短信,报名系统将显示考生现场确认的地点、时间、方式等信息。考生自行打印《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预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预报名登记表》)。考生要牢记自己设置的密码和短信发送的验证码。

  3、报名资格初审。在职职工考生持《预报名登记表》到所在单位进行审核,非在职职工到乡(苏木)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核;审核单位依据本文件第二条、第三条及第十四条等规定,对考生报考条件及享受照顾政策的证明进行严格审核,尤其加强对免试生的审核,防止误报,并在《预报名登记表》相关栏目填写“情况属实,同意报考”意见,由考生所在单位、乡(苏木)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预报名登记表》需存入考生报考档案。

  4、网上支付报考费。依据《关于核定内蒙古自治区部分国家教育考试收费名称和收费标准的复函》(内发改费函[2012]481号)文件规定,考生报名考试费为每人次130元。

  网上支付成功后,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完成后期现场确认等报名手续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5、现场审查报名资格。

  考生现场审查报名资格时须持以下材料:

  a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

  b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生,须持大学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大学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系指由国家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www.chsi.com.cn)查询的学历信息打印件。

  c享受照顾加分录取的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凡属盟、市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考生须持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所在单位须在复印件上注明“受奖情况属实”字样,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凡属烈士子女、烈士配偶、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须持盟市级有关管理部门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凭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享受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须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享受照顾录取的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需由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后,在复印件上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审核人签名并加盖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章。享受照顾录取的有关证明截至9月15日17时30分止,后补证明无效。

  d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免试入学考生持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人员的考生分别持由国家及地方相应政府部门颁发的所述有关项目考核合格证明材料,到所在地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审核手续。

  各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设专人审查考生的报名资格,认真核验考生享受录取照顾条件证明、专科毕业证、二代身份证和本人所填信息是否一致,特别要加强对免试考生资格的审核,防止误报。

  6、现场信息采集和确认。报名资格审核合格后,机器读取考生二代身份证信息后现场照相、采集考生指纹信息,生成考生号,打印《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认真填写审查意见,由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盖章,并将《预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二代身份证的复印件和享受照顾加分录取条件和证明材料装入考生档案,密封交考生本人,由考生交给录取院校。没有二代居民身份证与二代居民身份证损坏的考生,若承诺于2013年10月11日前可以取得二代居民身份证件,签署《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承诺书》后,可先行办理报名现场确认手续。届时不能兑现承诺者,报名无效,不给其发放准考证,不许其入场参加考试,所交报名费不予退还。

  考生报名时必须如实填写本人的联系电话,以便招生部门、招生院校和考生直接联系。凡因考生本人确认失误、确认不认真或委托他人签字造成的信息错误,在考试、录取以及录取院校注册等方面所产生的错误,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报名数据汇总统计及考场编排

  各盟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编排考场;负责打印《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准考证》(简称《准考证》)、考场座次表和桌签等材料;负责于考前10日内发放《准考证》。

  五、统考科目及科类调整

  (一)汉语授课高中起点升专科,统考科目为3门。

  1、文史类、艺术(文)、体育(文)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外语。

  2、理工类、艺术(理)、体育(理)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理)、外语。

  (二)汉语授课高中起点升本科,统考科目为4门。

  1、文史类、艺术(文)、体育(文)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外语、历史地理综合课(简称史地)。

  2、理工类、艺术(理)、体育(理)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理)、外语、物理化学综合课(简称理化)。

  (三)汉语授课专科起点升本科,统考科目为3门。

  1、文史中医类,含哲学、文学、历史学以及中医、中药学等,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大学语文。

  2、艺术类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艺术概论。

  3、理工类,含工学、理学,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一)。

  4、经济管理类,含经济学、管理学以及职业教育、生物科学、地理科学、环境科学、心理学、药学类等,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二)。

  5、法学类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民法。

  6、教育学类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教育理论。

  7、农学类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生态学基础。

  8、医学类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医学综合。

  (四)蒙语授课高中起点升专科,统考科目为3门。

  1、文史类、艺术(文)、体育(文)考试科目为:蒙古语文、数学(文)、外语或汉语文(亦可两科全考)。

  2、理工类、艺术(理)、体育(理)考试科目为:蒙古语文、数学(理)、外语或汉语文(亦可两科全考)。

  (五)蒙语授课高中起点升本科,统考科目为4门。

  1、文史类、艺术(文)、体育(文)类考试科目为:蒙古语文、数学(文)、外语或汉语文(亦可两科全考)、历史地理综合课(简称史地)。

  2、理工类、艺术(理)、体育(理)考试科目为:蒙古语文、数学(理)、外语或汉语文(亦可两科全考)、物理化学综合课(简称理化)。

  (六)蒙语授课专科起点升本科,统考科目为3门。

  1、文史蒙医类,含哲学、文学、历史学以及蒙医、蒙药学等,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或大学汉语文(亦可两科全考)、大学蒙古语文。

  2、艺术类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或大学汉语文(亦可两科全考)、艺术概论。

  3、理工类,含工学、理学,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或大学汉语文(亦可两科全考)、高等数学(一)。

  4、经济管理类,含经济学、管理学以及职业教育、生物科学、地理科学、环境科学、心理学、药学类等,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或大学汉语文(亦可两科全考)、高等数学(二)。

  5、法学类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或大学汉语文(亦可两科全考)、民法。

  6、教育学类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或大学汉语文(亦可两科全考)、教育理论。

  7、农学类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或大学汉语文(亦可两科全考)、生态学基础。

  8、医学类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或大学汉语文(亦可两科全考)、医学综合。

  (七)从2013年起,我区成人高校招生高中起点不再单设外语类,拟报考外语类的考生可根据本人实际和招生计划安排情况,选报文史类或理工类。

  (八)从2013年起,我区公布成人高校招生高中起点艺术类(体育类)招生专业计划不分文理,文科、理科艺术类(体育类)考生皆可报考。

  六、加试科目

  (一)成人高校艺术和体育类专业招生必须对考生进行专业加试,非专业院校高中起点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术科加试办法详见《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艺术、体育类专业术科加试实施办法》。专科起点升本科和区外专业院校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术科加试,招生院校必须在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简章中注明自行命题和组织考试,并将考试科目、时间、地点和联系电话通知考生。考生的专业加试成绩或成人高校确定的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必须于评卷前报送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二)除上述规定的统考科目和加试术科外,专科起点升本科专业的招生院校可根据专业要求自行确定是否再加试一门专业课。如需加试,招生院校必须在招生简章中注明自行命题和组织考试,于录取工作开始前,向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交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录取时,根据加试合格考生名单,按考生参加统考科目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需加试的院校,按考生参加统考科目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七、蒙语授课答题文字、记分方法与兼报志愿

  (一)高中起点蒙古语文、专科起点大学蒙古语文试题用蒙文答题。

  (二)高中起点数学(文)、数学(理)、史地、理化及专科起点政治、专业基础课提供翻译卷,考生用蒙文答题。

  (三)高中起点汉语文、专科起点大学汉语文用汉文答题。

  (四)英语、日语、俄语不提供翻译卷,考生可用蒙文答题,亦可用汉文答题;但在同一张答题纸上不得用蒙文和汉文两种文字答题。

  (五)报考成人高校蒙语授课专业的高中起点升专科、高中起点升本科,可考外语或汉语文,专科起点升本科各专业的考生可考外语或大学汉语文,按其实际考试科目成绩记入总分;亦可两科全考,择其得分高的一科成绩记入总分。

  (六)高中起点升专科、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起点升本科蒙语授课考生均可兼报汉语授课同一学历层次、同一科类的专业。

  八、卷面分值与考试时间

  高中起点升专科、高中起点升本科各门试题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专科起点升本科各门试题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九、考试

  内蒙古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须全部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进行,考点由各盟市根据考生人数自行安排,呼和浩特地区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将考点安排在市四区、托县、和林县等地。

  十、评卷

  采取网上阅卷形式统一评卷,考生可按《准考证》上的查询办法自行查询考试成绩。

  十一、志愿修改与确认

  (一)考生网上志愿修改确认时,必须符合当次网上填报志愿的最低分数要求和条件。

  (二)所有符合条件考生均需按规定时间上网修改确认志愿,未修改、确认志愿的考生,系统承认预报名时所填报志愿。若考生预报名时所填报志愿最终未下达招生计划,则该志愿无效,考生必须修改为其他志愿。

  (三)高中起点升本科可兼报高中起点升专科,反之,不可兼报。专科起点升本科与高中起点升本、专科不得兼报。文科、理科不得兼报。体育(文)、艺术(文)科类可兼报文史类,反之,不可兼报。体育(理)、艺术(理)科类可兼报理工科,反之,不可兼报。专科起点升本科考试科目相同的专业可以兼报,否则,不可兼报。

  (四)网上修改确认志愿的时间

  网上修改确认志愿具体时间请查询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高中起点升本科和专科起点升本科为第一批录取,高中起点升专科为第二批录取。

  十二、政策性照顾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经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批准后,可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相应层次学习。

  1、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获得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优秀运动员须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二代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或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可申请免试就读区内成人高校专升本专业。

  (二)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录取时可照顾50分。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可照顾30分:

  1、获得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模范党员、模范教师(班主任)称号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的达斡尔族、鄂温克族自治旗的鄂温克族、鄂伦春自治旗的鄂伦春族考生、额尔古纳市的俄罗斯族考生。

  3、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

  其中具备1与3条件之一的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考生可再照顾10分,累计为40分。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可照顾20分:

  1、获得盟、市级党委、人民政府、自治区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模范党员、模范教师(班主任)称号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自治区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蒙古族、额尔古纳市以外的俄罗斯族、三个自治旗以外的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7、三十一个边远旗县的考生。

  8、年满25周岁以上的考生(1987年8月31日前出生)。

  其中蒙古族、额尔古纳市以外的俄罗斯族和三个自治旗以外的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考生,同时具备1、2、3、5、6、7、8条件之一者可再照顾10分,累计为30分。其它符合多项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其照顾分值不得累加。只享受照顾分值中最高的一项。

  (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可照顾10分:

  1、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俄罗斯族以外的其它少数民族考生。

  2、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凭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

  十三、新生报到与复查

  高中起点升本、专科的新生须持考生档案、《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报到;专科起点升本科的新生须持考生档案、《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报到。招生学校要在新生入学后,对新生入学资格及身体状况进行全面复查,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纪舞弊的新生,学校应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不能通过学籍电子注册的专升本新生,必须进行第一学历复核,不能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相应层次及以上毕业证书者,由招生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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